最高院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的解释具体有哪些

2022-11-22 05:46:27

最高院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的解释具体有哪些

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》 (2000.6.6 法释[2000〕13号) 第一条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、非法持有下列毒品,应当认 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(一)项、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“其他毒品数量大”:

第二条 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

上一篇:

刑法中串通投标犯罪含义是怎样的

下一篇:

已是最新文章

相关文章
返回顶部小火箭